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1176
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2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 16 号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
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剑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董事张剑萌、张信宸、杨轩、刘文成、吴雯雯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
公司董事会秘书曾开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
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核心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
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
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份额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1176
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拟定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董事曾小娥、杨轩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董事张剑萌、张信宸作为激励对象关联人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
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董事曾小娥、杨轩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董事张剑萌、张信宸作为激励对象关联人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
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1176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
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
励协议;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归
属资格及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 授权董事会办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宜;
(8)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
形时的相关事宜;
(9) 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
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
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1176
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董事曾小娥、杨轩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董事张剑萌、张信宸作为激励对象关联人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
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并将如下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3)。
三、备查文件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1176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