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6—044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的审议情况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7日和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五
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及茧丝绸供应链企业提供
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
间内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3亿元。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
和2026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101000000012),约定公司自2026
年10月15日至2027年10月15日期间,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提供最高额为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101000000013),约定公司自2026
年10月15日至2027年10月15日期间,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嘉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
供最高额为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费用。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和担保人承
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险费、实现债权
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
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
担保费、差旅费、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因对担保物的管理工作而收取的报酬等)
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单独计算保证期间;若单笔债务约定债务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依主合同约定贷款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二)浙江嘉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其他费用。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
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险费、实现债权和
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
各类司法程序的申请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保全
担保费、差旅费、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因对担保物的管理工作而收取的报酬等)
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单独计算保证期间;若单笔债务约定债务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依主合同约定贷款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母公司净资产的6.6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2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20%;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