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6-068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月12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室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8人,代表股份
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60,827,8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234%;通过网络投
票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共 171 人 , 代 表 股 份 28,133,849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
代理人共172人,代表股份28,133,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63%;其中:出席
本次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4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171人,代表股份28,133,84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62%。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光胜、职工代表董事张磊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提名林宜潘先 总表决情况 88,521,071 - - - - - 当选
%
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 98.4337
股东的表决 27,693,277 - - - - - 当选
立董事候选人 %
情况
%
士为公司第五 其中,中小
届董事会非独 股东的表决 27,694,368 - - - - - 当选
%
立董事候选人 情况
提名刘光胜先 总表决情况 88,522,163 - - - - - 当选
%
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 98.4375
股东的表决 27,694,369 - - - - - 当选
立董事候选人 %
情况
提名刘平安先 总表决情况 88,521,075 - - - - - 当选
%
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 98.4337
股东的表决 27,693,281 - - - - - 当选
董事候选人 %
情况
提名张志杰先 总表决情况 88,521,067 - - - - - 当选
%
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 98.4337
股东的表决 27,693,273 - - - - - 当选
董事候选人 %
情况
提名刘湘云先 总表决情况 88,523,163 - - - - - 当选
%
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 98.4411
股东的表决 27,695,369 - - - - - 当选
董事候选人 %
情况
《关于变更经 99.7366 216,3 0.2432 18,00 0.02
总表决情况 88,727,426 0 通过
营范围、修订 % 17 % 0 02%
办理工商变更 股东的表决 27,899,632 0 通过
% 17 % 0 40%
登记的议案》 情况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提案 1.00、提案 2.00 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均获得表决通过,林宜潘先生、
黄月明女士、刘光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平安先生、张志杰先生、
刘湘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均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提案 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琦雨、高枫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信达
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
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