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本次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二、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
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
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