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59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0 月 12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广夏路 1 号创智云中心 A1 栋 30 层诺
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30.893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533,348,637 99.4189 2,088,292 0.3892 1,029,100 0.191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年年度期货和 15,15 2,088 1,029
衍生品交易额 3,906 ,292 ,100
度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子威、梁严鑫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