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提名贾晓钧先
生为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该公司”) 第十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 职
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 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 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有 5 年以上法律、 金融
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 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 求 :
(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 ;
( 三 )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 的相 关 规 定 ;
( 四 ) 中共中央纪委、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 )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被提名人 已经通过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查, 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
提名人: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