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股份: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第一大股东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1 18:09: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暨第一大股东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凝瑞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凝瑞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财信经济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财信经投)合计持有公司 14.98%的股权。其中,凝瑞投资持有
    公司股份 141,528,8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3%;财信经投持有公司股份
    凝瑞投资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该事项可能导致公
    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的批准方
    可实施,是否能取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且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
    序前,本次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凝瑞投资《关于拟通过公开征
集转让方式转让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告知函》,其拟通过公开征
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凝瑞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财信经投合计持
有公司 14.98%的股权。其中,凝瑞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41,528,80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1.73%;财信经投持有公司股份 39,288,2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上
述股份性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方式转让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0,705,6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转让
完成后,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参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6 号)第十五条规定,国有股东拟公开征
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应书面告知上市公司,由上市公
司依法披露,进行提示性公告。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的具体公开征集时间、受让方资格条件等信息以后续
公司披露信息为准。
  二、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的批准方
可实施。因此,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实施能否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
有权机构的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后续能否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
时进入公开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
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与凝瑞投资保持密切联系,并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欣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