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
说明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和
钦州市港口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各方)购买
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恒港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按照《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交易各方就本次交
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与交易各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
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控制本次交易事项参与人员范围,
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二)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
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筹划过程,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三)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作《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经相关人员签字
确认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送。
(四)本次交易在筹划过程中,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防止
敏感信息泄露导致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10 月 8 日开市时起停牌。
(五)在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公司
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
用保密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
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
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