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奕智能: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0 00: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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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奕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定,对辰奕智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49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
   (深证上〔2023〕118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12,000,000 股,
的通知》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额为人民币 523,639,941.1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I1069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39,034.41        39,034.4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363.99 万元,扣除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13,329.58 万元。截至
益及利息收益)。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用于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
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拟使用超募资金 3,9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26%。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
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实际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
加,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因此,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理且必要。
     六、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起实施,实施
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
旧规则。公司超募资金的取得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
关要求。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 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3,9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
情况,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
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该事项
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 3,9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尹 涵            陈 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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