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0 00: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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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9
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09
日召开了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
员。公司并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若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六年的,任期
以满六年为准)。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
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1)、
                                      《关于选
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
 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 审计委员会由谭文浩先生、范琳女士、管军女士组成,由谭文浩先生担
 任主任委员;
 (2)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由谭文浩先生、范琳女士、管军女士组成,由谭文浩
 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 提名委员会由范琳女士、杨立先生、杨建鑫先生组成,由范琳女士担任
 主任委员;
 (4) 战略委员会由钱晓春先生、张学龙先生、杨立先生组成,由钱晓春先生
 担任主任委员。
 三、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上述人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梁玉庆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陈阳女士已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
 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19-88388908
 传真:0519-85788911
 电子邮箱:ir@tronly.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路8号
 五、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后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吕芳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秘书及副总裁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日,倪寅森先生未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8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0.1216%。倪寅森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任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日,王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1,449股,占公司总
股本0.0450%;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800股,占公司总
股本0.0118%。王兵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人员离任后将继续遵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其本人所作出
的承诺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届满离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
司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辛勤付出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级经济师。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经理。2010 年至 2015 年 6 月,任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经理。2010 年以来,任中国感光学会理事、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
员会副理事长。2010 年至 2019 年 6 月,常州杰森化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经理。2010 年 9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常州春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经理;2011 年 1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公司总裁。2016 年 7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常州强力昱镭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 年 7 月至 2025 年 11 月,
任常州强力昱镭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钱晓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2,711,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份 135,141,2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1696%,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除此以外,钱晓春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
经济师。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事、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管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2,429,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884%;
管军女士与钱晓春先生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此以外,管军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程师。2006 年 4 月至 2014 年 7 月,历任沈阳新纪化学有限公司研发总监、副总
经理、总经理职务;2014 年 8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联泓集团高级投资经理职务;
务;2020 年 1 月起至今,任公司研究院院长职务;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7 月,
兼任公司绿色感光材料事业部总经理职务。2024 年 7 月起至 2026 年 4 月,任公
司副总裁。2026 年 4 月起至今,任公司总裁。
   截至目前,张学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35%。张学龙先生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公司销售中心科长职务。2018 年 8 月至 2020 年 7 月,
任公司绿色感光材料事业部总经理职务。2020 年 8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公司
绿色感光材料事业部总经理兼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
人)。2023 年 1 月起至今,任公司电子材料事业部总经理。2024 年 7 月起至今,
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杨建鑫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70%。杨建鑫先生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化学系助教、苏州大学测试中心讲师、
日本 NGK 株式会社中央研究所主任研究员。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
曾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 10 月至
今,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获硕士学位,1989-1994 年于化工部北京化
工研究院任工程师,1999 年毕业于日本千叶大学物质科学专业获博士学位,
作,自 2002 年 4 月起历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博士生导
师,现兼任中国科学院大学岗位特聘教授,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绝缘材料与绝缘技
术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合成树脂协会高功能薄膜分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及聚酰
亚胺薄膜工作部主任。2021 年 5 月至今,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范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博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议专家、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评审专家。历任南
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财务管理系教师党支部书记、会计系主任,现任南京
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副院长。2026 年 6 月至今,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4 年 7 月至今,任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谭文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册会计师,拥有法律职业资格。2013 年 10 月至 2020 年 5 月,历任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高级审计员、审计经理。2020 年 6 月至
主任。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4 年 7 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潘晶晶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35%。潘晶晶女士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年 3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常州春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5 年 4 月至
务代表;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常州睿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
理;2022 年 4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江阴润玛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梁玉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陈阳女士,198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7 年
至 2024 年 9 月,任公司管理会计,2024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
  截至目前,陈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82%。陈阳女士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
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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