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5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点提示: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杭州
渤雅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渤雅”或“标的公司”)拟
进行增资,引入的新投资人中包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国军先生之
关联人姚晓华女士。姚晓华女士认缴500万元,其中22.7819万元计入
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其持有杭州渤雅股份比例为2.4390%。经综合
考虑,公司决定放弃行使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杭州渤雅拟引入新投资人姚晓华、童绍荣、周晓刚,
与现有股东季辉烂、李轩共同进行增资。引入的新投资人姚晓华女士
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国军先生之关联人。姚晓华女士认缴 500 万
元,其中 22.781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其持有杭州渤雅股
份比例为 2.4390%。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放弃行使本次增资优先认
购权。
杭州渤雅董事兼总经理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庞正伟先生之关联
人,本次增资引入的新投资人姚晓华女士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国
军先生之关联人,故公司本次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放弃行使优先认购权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董事长庞正伟先生、董事黄国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 票同意,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并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本次对杭州渤雅增资的各方(含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浙江省天台县****
经查询,姚晓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住所:江西宜春市奉新县****
经查询,童绍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住所:江西宜春市奉新县****
经查询,周晓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
经查询,季辉烂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
经查询,李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渤雅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D5FQ8K2J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夏金强
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865.7139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宏达路168号1幢5层504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第二
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化妆
品生产;药用辅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销售
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销售;化妆品批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类、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除外)(涉及国家规
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
准)。
(二)本次增资前后标的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增资前 增资后
序
股东名称
号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万元) (%) (万元) (%)
江西同和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杭州皓生和生物
限合伙)
杭州夏生和企业
业(有限合伙)
杭州雷雨宋雍创
(有限合伙)
合计 865.7139 100.0000% 934.0597 100%
注:杭州渤雅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
(三)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000,927.33 39,627,208.73
净资产 24,372,011.98 26,285,945.37
项目 2026 年 1-3 月(经审计) 2025 年度(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913,933.39 -5,382,029.96
标的公司尚处于初创期,未实现营收和盈利。
经查询,杭州渤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基于对杭州渤雅的市场前景、技术团队的认可,并综合考虑同行
业可比公司估值情况,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的增资价格为 21.9472
元/注册资本。该关联交易价格经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具有合理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协议,具体内容以协议为准。
六、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
成后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或者产生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七、 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整体发展战略与实际经营情况等方面的考虑,决定本次
放弃行使杭州渤雅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前后,公司对杭州
渤雅的持股比例将由 24.9285%下降至 23.1043%,不会导致公司的合
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九、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放弃行使杭州渤雅增资优先认
购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交易价格经交易各方充分沟
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