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5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9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0月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
月9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61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
人,代表股份270,178,63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270%;网络
投票的股东148人,代表股份2,904,33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
外的股东)152人,代表股份2,904,73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01 %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148 人 , 代 表 股 份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其报酬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71,907,2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2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
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29,03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9.5247%;反对902,0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1.0528%;弃权2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2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