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0 0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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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6-118
转债代码:127112       转债简称:尚太转债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
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自 2026 年 9 月 1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可能触发“尚太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
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788 号”文予以注册,公
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734.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73,400.00 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173,4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尚太转债”,债券代码“12711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6 年 1 月 22 日,T+4 日)起满六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6 年 7 月 22 日至 2032
年 1 月 15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
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6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退休,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6,2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
总额将由 260,802,350 股减至 260,756,150 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注销股份 46,200 股。根据可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尚太转债”转股价格由 84.71 元/股调整为 84.7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6 月 2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为基数,公
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因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
额发生了变化,由 260,802,350 股减至 260,756,150 股。公司将实施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因公司回购股份导致公司参与权益分派股本发生变化,以总股本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红利 207,720,040
元。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共计转增
由 84.72 元/股调整为 60.0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7 月 3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6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
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
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说明
  自 2026 年 9 月 1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9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 60.02 元/股的 85%,即低于 51.02 元/股,若后续公司股票收
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可能触发“尚太转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
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
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
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尚太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6 年 1 月 14 日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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