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72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10 月 9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9 日(星期
五)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72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55 人,代表股份数量 245,253,887 股,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5.0385% ( 截 至 股 权 登 记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79,505,418 股),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650 人,代表股份数
量 35,369,6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10%。
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653 人,代表股份数量
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857,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8386%;反对 339,4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0.1384%;弃权 5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23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5,664,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8.9021%;反对 339,40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9412%;弃权 5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567%。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72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4,796,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5.7360%;反对 10,412,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4.2456%;弃权 4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5,603,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70.9999%;反对 10,412,472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28.8747%;弃
权 4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25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含)通过。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226,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1733%;反对 216,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0.0884%;弃权 1,810,7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7383%。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4,033,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4.3775%;反对 216,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6010%;弃权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5.0214%。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3,331,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
网络投票)的 99.2162%;反对 1,873,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7637%;弃权 4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200%。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7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34,138,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4.6696%;反对 1,873,10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5.1943%;弃权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13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含)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何佳欢律师、陈小形律师见证,并出
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
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