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6-066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
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 年 9 月 2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4 日,共 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示
(4)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
映情况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5)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
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
务等。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
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