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5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进行了核查。现将上述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如下:
一、公示及核查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并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4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3 日,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
单、人员身份证件信息、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
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
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
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