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6-037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2026
年 10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999,987 股的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
,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999,987 股库存股进
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60,000,000 股
变更为 259,000,013 股,注册资本将由 260,000,000 元变更为 259,000,013 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2026 年 10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同庆楼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
(公告编号:2026-031)、
本的公告》 《同庆楼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3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
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前述规定期限内
行使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及义务仍由公司按照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履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及注册资本减少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前述文件外,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
并加盖法人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人、代理人亲笔签
名并按手印)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债权申报材料复印件,法人主体须加盖公章,自然人主体须签字并按手印。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