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芯半导体”、“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2196 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或“广发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广发证券和国泰海通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发行
人的股票简称为“粤芯半导体”,股票代码为“301660”。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
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01 元/股,发行数
量为 51,264.6000 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7.81%(超额
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广发证
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 15.00%(不超过 7,689.6000 万股)的超额配售选择
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58,954.2000 万股,约
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9.95%(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87,823.7397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95,513.3397 万股(超额配售
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25,632.300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
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
的 43.48%。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及时足额缴纳至联席主承销
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43.48%。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
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发行数量的 8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61.54%;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
初始发行数量为 5,126.3000 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
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2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2,815.9000 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38.46%。
根据《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
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联席主承销
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7,689.6000 万股,约占本次初始发行
股份数量的 15.00%。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3,303.57401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计算。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次发行数量的 46.15%,约占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量的 26.09%;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7,942.4000 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53.85%,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
行总量的 30.43%。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 0.0423786759%,有效申购倍
数为 2,359.67731 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缴款工作已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T+2 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情况、网上、
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6 年修订)》(以下简称“《业务实施
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
截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T-4 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
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联席主承销商
已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T+4 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根据发行人与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
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参与战略配
获配股数 占本次初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售的投资者
(股) 始发行数 (元) (月)
类型
量的比例
参与跟投的
子公司
发行人的高
国泰海通君享创业板粤芯半导体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与核心员工
国泰海通君享创业板粤芯半导体 2 参与本次战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略配售设立
获配股数
参与战略配
获配股数 占本次初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售的投资者
(股) 始发行数 (元) (月)
类型
量的比例
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广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全国 26,847,045 5.24% 322,433,010.45 18
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
具有长期投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易
资意愿的大
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 26,847,035 5.24% 322,432,890.35 18
型保险公司
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五组合”)
或者其下属
企业、国家
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
级大型投资 6,711,758 1.31% 80,608,213.58 18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六零一二组
基金或者其
合”)
下属企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大
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全国 6,711,758 1.31% 80,608,213.58 18
社保基金四一一组合”)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
限公司
与发行人经
广州工控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战略合作关
系或者长期
长存鸿图股权投资(武汉)合伙企 大型企业或
业(有限合伙) 者其下属企
获配股数
参与战略配
获配股数 占本次初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售的投资者
(股) 始发行数 (元) (月)
类型
量的比例
(有限合伙)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二、网下约定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
的限售档位为三档:1、档位一(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 9 个月,限售比
例 6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6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9 个月;2、档位二(投资者报价时对
应申报限售期 6 个月,限售比例 4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
计算,其余获配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本次发行网下约定限售 9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8,702.2602 万股,约占网下投资
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 56.58%,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16.98%(超额配
售选择权行使前)、14.76%(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网下约定限售 6 个月
的股份数量为 241.1759 万股,约占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股份数量的 1.57%,约占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0.47%(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0.41%(超额配售选
择权全额行使后)。
三、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广发证券包销,广发证券包销股份的
数量为 468,976 股,包销金额为 5,632,401.76 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超额配售选
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的发行数量的比例约为 0.14%,包销股份的
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约为 0.08%。
者缴款与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和保荐
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广发证券指定证券账户。
根据《业务实施细则》,获授权的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在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不得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外的其他资金或通过
他人账户交易发行人股票。广发证券承诺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若其为节假日,不进行顺延)不出售其
包销股份。
四、本次发行费用
内容 发行费用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审计及验资费 1,570.00 万元
律师费 783.02 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60.38 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合计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
成。
五、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
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0-66336596、020-66336597
(二)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032666
发行人: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