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01 00: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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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106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
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5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
告》。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司股份回购规则》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
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购 公 司 股 份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回购期间,
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回购进展公告。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549,7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9%,最高成交价为 58.8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2.95 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2,729.33 万元(不含交易
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
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
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
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49,700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公司披露本
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出售完毕,
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出
售完毕,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会
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
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不得质押和出借。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将在公司披露本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出售完毕,尚未出售的已
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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