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西铜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26 年
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
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审议了(1)《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 I》、(2)《综合供应及
服务合同Ⅱ》、
(3)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租赁协议》及其项下交易,认
为此次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综合供应及服务合
同Ⅰ》
《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Ⅱ》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租赁协议》及其
项下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署
刘志宏 刘淑英 赖 丹 王 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