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11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 9 月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大福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福海运”)
本次担保金额 5,761.48 万美元。
担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大福海
对象 余额 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073.43 万美元。
一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保
被担保人名称 大厦门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厦门海运”)
本次担保金额 5,548.00 万美元。
担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大厦门
对象 余额 海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548.00 万美元。
二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保
被担保人名称 大杭州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杭州海运”)
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847.00 万美元。
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大杭州
三 余额 海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47.00 万美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保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无
截至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662,375.38 万元(以 2026 年 9 月 29 日汇率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计算)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净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全资子公
司 大 福 海 运 与 SUMEC OCEAN TRANSPORTATION PTE. LTD. ( 以 下 简 称
“SUMEC OCEAN”)开展七艘船舶期租业务,为支持大福海运业务发展,2026
年 9 月 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向 SUMEC OCEAN 出具七
份《履约保函》,合计为大福海运提供不超过 5,761.48 万美元的担保。本次担保
无反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厦门海运与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
喜悦二号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喜悦九号租赁有限公司、天津海燕一号租赁有限公
司、天津海燕二号租赁有限公司、天津海燕六号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十艘船舶经
营性租赁业务,为支持大厦门海运业务发展,2026 年 9 月 10 日,海通发展与国
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喜悦二号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喜悦九
号租赁有限公司、天津海燕一号租赁有限公司、天津海燕二号租赁有限公司、天
津海燕六号租赁有限公司)分别签署担保协议,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大厦门海运
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杭州海运的业务发展需要,2026 年 9 月 29 日,公
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出具《保证合同》,对大杭州海运与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的《并购贷款借款合同》提供总额为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担保
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
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5.90 亿美元和 1.50 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
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
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担
保额度的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
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大福海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控股子公司
及上市公司持
□参股公司
股情况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持有 100.00%股权
股比例
成立时间 2019 年 5 月 30 日
OFFICE NO.12 ON 19 FLOOR, HO KING COMMERCIAL
注册地 CENTRE, NO.2-16 FA YUEN STREET, MONGKOK, KLN,
HONG KONG
注册资本 100,000.00 港币
公司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干散货运输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经审
(未经审计) 计)
资产总额 66,455.15 44,587.98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负债总额 56,054.90 34,913.28
资产净额 10,400.25 9,674.70
营业收入 36,922.21 42,262.75
净利润 1,039.15 1,443.99
被担保人名称 大厦门海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控股子公司
及上市公司持
□参股公司
股情况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持有 100.00%股权
股比例
成立时间 2026 年 2 月 24 日
ROOM B3, 19/F, TUNG LEE COMMERCIAL BUILDING, 91-97
注册地
JERVOIS STREET, SHEUNG WAN, HONG KONG
注册资本 100,000.00 港币
公司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干散货运输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经审
主要财务指标 (未经审计) 计)
(万元)
资产总额 8.07 -
负债总额 - -
资产净额 8.07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0.66 -
被担保人名称 大杭州海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控股子公司
及上市公司持
□参股公司
股情况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船务有限公司持有 100.00%股权
股比例
成立时间 2024 年 8 月 26 日
OFFICE NO 12, 19 FLOOR, HO KING COMMERCIAL CENTRE,
注册地
NO 2-16 FA YUEN STREET, MONG KOK, HONG KONG
注册资本 100,000.00 港币
公司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干散货运输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经审
(未经审计) 计)
资产总额 8,153.96 8,672.31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负债总额 8,153.96 8,559.66
资产净额 674.74 112.65
营业收入 2,217.65 803.11
净利润 573.12 106.65
注:上述 2025 年度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 1-6 月数
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履约保函》一
项下的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二)《履约保函》二
CONFIDENCE)项下的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三)《履约保函》三
CONFIDENCE)项下的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四)《履约保函》四
HE)项下的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五)《履约保函》五
项下的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六)《履约保函》六
项下的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七)《履约保函》七
项下的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八)担保协议一
之日起,至对应船舶经营性租赁合同(船舶 CLIPPER TRIUMPH)项下全部责任
与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九)担保协议二
之日起,至对应船舶经营性租赁合同(船舶 CLIPPER TALENT)项下全部责任与
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十)担保协议三
之日起,至对应船舶经营性租赁合同(船舶 CLIPPER TARPON)项下全部责任
与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十一)担保协议四
之日起,至对应船舶经营性租赁合同(船舶 CLIPPER LIS)项下全部责任与义务
履行完毕为止
(十二)担保协议五
之日起,至对应船舶经营性租赁合同(船舶 CLIPPER BAROLO)项下全部责任
与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十三)担保协议六
之日起,至对应船舶经营性租赁合同(船舶 CLIPPER BRUNELLO)项下全部责
任与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十四)担保协议七
之日起,至对应船舶经营性租赁合同(船舶 CX KYTHIRA)项下全部责任与义
务履行完毕为止
(十五)担保协议八
之日起,至对应船舶经营性租赁合同(船舶 CX KALAVRYTA)项下全部责任与
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十六)担保协议九
之日起,至对应船舶经营性租赁合同(船舶 CX GEMMA)项下全部责任与义务
履行完毕为止
(十七)担保协议十
之日起,至对应船舶经营性租赁合同(船舶 CLIPPER FAIR)项下全部责任与义
务履行完毕为止
(十八)《保证合同》
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
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
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
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
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子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
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
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
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
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662,375.38 万元
人民币(以 2026 年 9 月 29 日汇率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 146.51%;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525,355.78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6.20%,为其他第三方担保余额为 137,019.60 万元,占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31%。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
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