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证券代码:605100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华丰股份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望参加本次会议的全体人员遵守。
一、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
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表”上签到。股东签到时,请出示以
下证件和文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等。
四、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会议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
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
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
发言。
六、股东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对于非累积投票
议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
“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
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14 时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10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 7879 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出席情况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确定股东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工作人员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服务平台上传现场会议投票表
决结果,下载合并后的投票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九、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子公司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Power HF International
Pte. Ltd.(以下简称“子公司”或“华丰国际”),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与潮州三
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集团”,股票代码 06951.HK)SOFC
业务的战略协同性,以锚定投资者身份参与三环集团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的首次公
开发行,并获配股份 781,300 股。华丰国际已通过二级市场出售三环集团股票
持三环集团股票不超过 360,400 股。现将本次交易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收益率,公司同意子公司华丰国际通
过二级市场出售其持有的三环集团股票。截至目前,华丰国际已通过二级市场出
售 420,900 股三环集团股票。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授权的相关人士
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华丰国际所持有的剩余三环集团股票
资产合计不超过 360,400 股,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
数量、交易价格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在此期
间内,若三环集团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华丰国际拟
出售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交易事项(可多选) 出售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 股权资产(上市公司股票)
不超过 781,300 股三环集团(股票代码:06951.HK)股
交易标的名称
票资产(含已出售部分)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预计交易金额 9,886.20 万港元(含交易费用)
账面成本 7,836.44 万港元
因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未定,尚不确定溢价情况(其中,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
已出售部分交易金额较账面成本溢价金额为 871.25 万
的溢价情况
港元)
注:1、上表中预计交易金额为根据已出售 420,900 股的交易金额和 2026 年 9 月 22 日
三环集团股票收盘价进行测算,不代表最终交易金额,下同。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
公司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华丰国际出售其持有的 781,300 股三环
集团股票,确认前期已通过二级市场出售的 420,900 股;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
层及管理层授权的相关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华丰国际
所持有的剩余三环集团股票资产合计不超过 360,400 股,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的 12 个月内。在此期间内,若三环集团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华丰国际拟出售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按照预计交易金额测算,华丰国际出售其持有的 781,300 股三环集团股票在
扣除成本费用及交易费用等后,预计累计产生的收益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因此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为参照市场价格定价,目前出售时间、成交价格、成交金
额、交易对手等均不确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前期出售部分交易情况
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累计实现收益 323.72 万港元,折合人民币 280.07 万元,该金
额超过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丰国际累计出售三环集团股票 420,900 股,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累计实现收益
司股东净利润的 30.88%。
以上数据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的最终
影响,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数据为准。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股票代码 06951.HK
子公司原持股数量 781,300 股
子公司原持股比例 占三环集团总股本(A 股+H 股)的 0.04%
出售股数 不超过 781,300 股(含已出售部分)
出售比例 不超过三环集团总股本(A 股+H 股)的 0.04%
预计交易金额 9,886.20 万港元(含交易费用)
三环集团的详细信息可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查阅。
(二)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华丰国际所持有的三环集团股票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
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
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无禁售限售承诺。
(三)交易标的来源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与三环集团 SOFC 业务的战略协同性,为更好地推进双
方 SOFC 业务合作,华丰国际于 2026 年 7 月 7 日通过自筹资金方式出资 7,836.44
万港元(按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 6,800.15 万元,不含经纪佣金及相关交易征费等)
以锚定投资者身份申购并获配三环集团在香港联合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三、本次交易安排
出售方式 二级市场交易方式
出售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出售价格 根据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出售
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若三环集团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出
股本等情况的相关安排 售数量将相应变动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授权的相关人士根据证券市
场情况,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华丰国际所持有的剩
余三环集团股票资产合计不超过 360,400 股,授权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
具体授权安排
易价格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在此期间内,若三环集团发生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华丰国际拟出售股票
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四、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丰国际出售所持三环集团股票资产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
证券市场情况等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收益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波动,具体出售时间、出售价格等尚存在不
确定性,因此目前无法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全部完成后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公
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财务影响以审计
机构审计后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
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
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42,068,441.1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6 年
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
本为 239,022,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951,100.00 元(含税)。
本次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 2026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 63.1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方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期发展。
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
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