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7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477,060 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9%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6.96 元/股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划是
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 年 8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云
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
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云
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8 月 27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4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17.35 元/股。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登记日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678 万股,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人数为 391 人。
(六)2026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公
司以 2026 年 6 月 17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263 名激励对象 1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6.96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并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6 年 7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
为 2026 年 7 月 22 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146.62 万股,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人数为 218 人。
(八)202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同意对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
确认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
事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对本次拟解除
限售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本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本激励计划中,1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
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9,000 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59 名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 2025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其所涉不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8,960 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此外,18 名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完成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后因离职,将不再符合第
二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其所涉剩余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
性股票共计 128,100 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5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
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1,000 股,
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上述应由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77,06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
授予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477,060 股,
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9%。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共计 446,060 股,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登记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预留授予实际登记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11%。
(三)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因激励对象
离职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需要进行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为 16.96 元/股。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所涉金额合计约为 809.09 万元,全部为
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股份(股) 517,984,418 0 517,984,418
有限售条件股份(股) 8,246,200 -477,060 7,769,140
总计(股) 526,230,618 -477,060 525,753,558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中有 2,531,440 股尚需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无限售条件
股份”中有 590 股回购股份尚需办理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
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526,230,618 股 减 少 为
元(不包含 2024 年股份回购方案回购的剩余 590 股库存股注销对公司总股本及
注册资本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
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及相应的注册资本变
更登记及《公司章程》修改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
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1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59 名
激励对象因 2025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18 名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完成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后因离职,将不再符合第二
个、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所涉共计 446,060 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5 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共计 31,000 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
购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划(草案)》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已按照上述规定履行
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