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于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
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9 月 29 日,并同意以 13.4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 1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7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