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1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情况详见公司 2026 年 9 月 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编号:2026-028)、
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及相关文件。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以上情况详见公司 2026 年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3)。
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情况详见公司 2026 年 9 月 25 日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 2026 年 9 月 30 日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告编号:2026-040)、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6-041)、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原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而不再具备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
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前述原激
励对象对应的激励份额共计 1.47 万股调整至预留授予部分,并对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17 人调整为 216 人,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54.61 万股调整为 353.14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整后,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1.18%,预留授
予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8.82%。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
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的 20%。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预留授予数量以及首次授予人数进行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
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
随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仍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