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验证报告 ……………………………………………………… 第 1—2 页
二、附件 …………………………………………………………… 第 3—8 页
(一)网下申购资金明细表 ………………………………………第 3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4 页
(三)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5 页
(四)本所证券资质备案完备证明复印件 ………………………第 6 页
(五)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第 7—8 页
验 证 报 告
天健验〔2026〕335 号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截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 17 时止参与申购由贵公司主承销
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网下申购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进行发行,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证资料,保护资
产的安全、完整是贵公司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
对参与申购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网下申购资金的实收情况发
表验证意见。我们的验证是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
的有关要求进行的。在验证过程中,我们结合本次验证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
等必要的验证程序。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东会决议,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808 号),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总量不超过 51,457.17 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
象竞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贵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和主承销商,负责
本次发行的组织实施,确定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994,357 股,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 24.51 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名,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对象应当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 17 时前将申购资金缴
存至贵公司开立的账户。
经验证,截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 17 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在贵公
司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
第 1 页 共 8 页
仟陆佰玖拾元零柒分(?514,571,690.07)。
本验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确认本次发行网下申购资金到位情况时使用,因使用
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网下申购资金明细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第 2 页 共 8 页
附件 1
网下申购资金明细表
截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 17 时止
发行单位: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缴款人名称 结算银行名称 账号 缴存金额
南通信星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
天津津投盈奥私募股权投资合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陈祥美 11041601040012623 14,999,997.45
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
东莞科创国弘一号股权投资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41601040012623 85,999,977.21
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041601040012623 29,999,994.90
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41601040012623 23,571,806.22
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UBS AG 11041601040012623 20,999,996.43
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
鲁花道生(北京)企业管理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展有限公司 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41601040012623 27,999,978.90
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洪涛 11041601040012623 19,999,988.43
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41601040012623 121,999,995.60
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41601040012623 63,999,997.29
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
合 计 514,571,690.07
第 3 页 共 8 页
附件 2: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复印件仅供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6〕33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4 页 共 8 页
附件 3: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本复印件仅供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6〕33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5 页 共 8 页
附件 4:本所证券资质备案完备证明复印件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号 备案公告日期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本复印件仅供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6〕33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6 页 共 8 页
附件 5-1: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复印件仅供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6〕335 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朱大为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7 页 共 8 页
附件 5-2: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本复印件仅供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验〔2026〕335 号报告后附之用,
证明魏瑶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