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6-105 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额度内 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浙江华海制药科技
有限公司
注:本次新增的 28 亿元担保额度生效后,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
药科技”,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将启用相应的贷款金额归还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83,687.50
万元所对应的全部贷款金额,同时公司前期经各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对制药科技
的担保额度全部失效,制药科技仅本次新增的 28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
? 本次《保证合同》签署后,公司实际担保发生额以制药科技届时具体提
款金额为准。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注:上表中“担保金额”系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与本
次新增担保额度 28 亿元之和;
“对外担保总额”系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
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制药科技实际发展需要,2026 年 9 月 29 日,浙江华
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海药业”)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临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
海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
下简称“中行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建
行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临海支
行”)共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制药科技拟向上述银行申请的合计不超过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授权有效期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
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4 亿元的信用担保(含公司为制药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提供不超过 28 亿元的信用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2026 年 5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6-036 号)、
《浙江华
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6-054 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华海药业持有制药科技 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 陈其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82MA29WTL65U
成立时间 2017 年 5 月 4 日
注册地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江南街道汇丰南路 1800 号(自主申报)
注册资本 65,15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项目
计) 计)
资产总额 302,522.03 335,362.84
负债总额 237,367.67 264,337.2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净资产 65,154.36 71,025.65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137.30 12,662.48
净利润 -2,321.29 -1,546.7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行、建行临海支行、农行临海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
被担保人: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
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止。若根据融资文件约定,债务提前到期
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一年止。如果融资文件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
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止。
担保金额:对应与前述各家银行的借款合同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
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金额及利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
件项下的各项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制药科技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制药科技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
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经营决策,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
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4 亿元的信用
担保(含公司为制药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28 亿元的信用担保)。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
定银行、与银行签订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本次授权自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
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 632,975.83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7.03%,均为公司对下属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
额为 606,702.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7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