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80
债券代码:118074 债券简称:特宝转债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杨毅玲女士辞任董事会秘书的书面报告。为落实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中关于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的相关
规定,杨毅玲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辞任报告自
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杨毅玲女士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杨毅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曾弘霖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续在
是否存在未履
离任职 离任 原定任期 上市公司及 具体职务
姓名 离任原因 行完毕的公开
务 时间 到期日 其控股子公 (如适用)
承诺
司任职
董事会 年 9 2027 年 9 事会秘书监管规 副总经理、 行完毕的公开
杨毅玲 是
秘书 月 29 月 10 日 则》要求,进行职 财务总监 承诺,但不属
日 务调整 于增持承诺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杨毅玲女士的辞任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其已按照公司
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并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毅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4,000 股,其将继续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其所作出的相
关承诺。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曾弘霖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曾弘霖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备财务、会计、审
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曾弘霖先生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持
有注册会计师证书(非执业)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5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1 月
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备 10 年
金融领域相关从业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政监督管理措施;
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
责人的情形
曾弘霖先生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
情形。
四、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曾弘霖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董事会秘
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认为
曾弘霖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
力。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曾弘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曾弘霖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曾弘霖先生的简历
曾弘霖先生,198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
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非执业)和法律职业
资格证书,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2014 年 7 月
至 2015 年 11 月,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5 年 11 月
至 2025 年 11 月,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从事投资银
行业务,历任项目助理、项目经理、高级经理(SVP)、业务董事(D)、执行总
经理(ED)等职务,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2025 年 11 月至 2026 年 9 月,担任公
司财务中心执行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弘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且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