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ST发展 公告编号:2026-062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
津景行”)、共青城景行新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共青城景行”)(合称“乙方”)共同签署了《财信地产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与预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公司股票
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并于2026年9月18日签署了
《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乙方应于2026年10月26日前一次
性将剩余履约保证金60,000,000元支付至《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甲
方指定银行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预重整投资人与公司签署<重
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截至本公告日,乙方已将上述履约保证金 60,000,000 元支付到
双方约定的预重整辅助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
分所的指定银行账户。至此,乙方已将 100,000,000 元重整履约保证
金全部支付到位。
二、风险提示
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
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无效或不能履
行等风险。
重整工作推进效率,重庆五中院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
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
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
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
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
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34,656,189.56 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282,155,640.42 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
(二)项之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
者均为负值,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
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如法院裁定受理债
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
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
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
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
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