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9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
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6 年股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6 年 3 月 17 日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2026
年 3 月 17 日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
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前,
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
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