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6-063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暨控股股东的上层权益变动
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贝大美
控股”)之股东已变更为金华臻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
华臻合”)。金华臻合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如下安排合计控制本公司 13.35%的
股份:(1)金华臻合直接收购小贝大美控股 100%股份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
元恒”)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获得本公司 1.07%股份,其与金华臻合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均为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汇阳光”),实际控
制人同为金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华市国资委”),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构成一致行动人。
督管理委员会。
一、重整计划基本情况
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金华中院”)提交了预重整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申请预重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5)。
破申 3 号),同意小贝大美控股的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参与预重整工作。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
受理控股股东预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以非现场表决的方式组
织召开小贝大美控股预重整案债权人会议,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浙江小贝大美
控股有限公司预重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6-010)。
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分别表决通过了《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
公司预重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26-013)。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预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管理人决定采用公开方式招募及遴选意向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预重整公开招募投资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整投资协议》。2026 年 3 月 18 日,小贝大美控股向金华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
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申请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定书》([2026]浙 07 破 2 号)指定浙江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泽大
(金华)律师事务所担任小贝大美控股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申请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1)。
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并表决《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表 决 期 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 17 时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重整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2026]浙 07 破 2 号之一),
金华中院裁定批准《浙江小贝大美控股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下称“重整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2)、《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谢宏)》。
二、控股股东上层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小贝大美控股管理人通知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情况信息,公
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暨小贝大美控股的股东变更已经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已办理完毕,金华臻合现持有小贝大美控股 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注:“金华创投”指金华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金华市金融控股投资有限
公司;“金华金投”指金华市金投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国控”指金华市国控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金华元瑞”指金华元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汇阳光”指浙江金汇
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金华明衡”指金华明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
元恒”指金华元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控股股东换发后的《营业执照》信息
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
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棉、麻销售;农副产品
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出租;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
售;母婴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肥
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
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开发;二手日用百货
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设备销售;电气设备
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物业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
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进出口代理;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其他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
财务等方面与小贝大美控股相互独立。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新实际控制人将充分发挥产业协同,为上市公司业务发展赋能,按照有
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权益的原则,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产
业竞争力与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金华臻合、金汇阳光承诺:(1)本承诺人通过本次权益变动间接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但该等股份在同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60 个月的限制;(2)本次
权益变动完成后,前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承诺执行,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前述股
份同时解锁;(3)若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4)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金华元恒承诺:(1)本承诺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已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但该等股份在同一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60 个月的限制;(2)本次权
益变动完成后,前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
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承诺执行,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前述股份
同时解锁;(3)若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
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4)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金华臻合及金华元恒的实际控制人金华市国资委的一级管理单位金华市创
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金华市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承诺:(1)本
承诺人承诺自本次权益变动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金
华臻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金华元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合伙份额,但该等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
述 60 个月的限制;(2)若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3)前述锁定期届满后,
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金华臻合及金华元恒无在未来 36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重
大资产重组的明确计划或安排。如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以及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角度出发,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
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金华臻合、金华元恒及金汇阳光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等。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