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26057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为 2026 年 9 月 28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8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新园二期 16 号楼 13F 会议室
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8 人,代表股份 67,016,38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8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5,131,2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6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3 人,代表
股份 1,885,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3 人,代表股份 1,885,09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3 人,代
表股份 1,885,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9%。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
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963,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6%;
反对 44,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2%;弃权 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2,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964,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9%;
反对 43,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8%;弃权 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3,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股东黄伏虎、官建辉为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
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关联股东,系本次增资的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福州
奥泰五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奥泰六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持有公司 6,100 股、7,700 股股份,二人未参与本次股
东会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乔若瑶、王慧芝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