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 关于新增与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8 00: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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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6-052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
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与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
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芯星通”)及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佳利电子”)向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
及其全资子公司销售芯片、模组、天线等产品,预计 2026 年 9 月至 2026 年 12
月,公司与北斗智联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约 1,750 万元,其中,和芯星通
销售芯片、模组等产品合同额约 1,300 万元,佳利电子销售天线类产品合同额约
  截至目前,本年度公司与北斗智联已生效的关联交易合同额 2,155 万元。
  综上,公司 2026 年度与北斗智联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额约 3,905 万元,合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81%,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的相关合同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情况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开发、生产和销售: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包括:导航影音
娱乐系统及部件、仪表系统及部件、网联系统及部件、HUD 系统及部件、高级辅
助驾驶系统和自动驾驶需要的导航相关部件);提供汽车智能网联相关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提供车联网技术服务;从事与以上业务相关的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卫
星通信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重庆广渝智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河南尚颀汇融尚成一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100%
项       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6,692.18            312,900.53
负债总额         196,511.37            256,507.21
净 资 产        70,180.81              56,393.32
营业收入         301,411.99            133,811.56
净 利 润         4,204.00             -14,565.67
  经核查,北斗智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斗星通(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斗智联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和芯星通、佳利电子向北斗智联及其全资子公司销售天线、模组等产品以公
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基于市场价格,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复杂程度
等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
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采购框架合作协议(和芯星通向北斗智联销售芯片、模组)
  甲方(采购方):北斗智联及其全资子公司
  乙方(销售方):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额:不超过壹仟叁佰万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乙方支付全款。
是否接受订单,如未及时通知则视同默认《采购订单》要求。对尚未交货的《采
购订单》,甲方有权提出变更要求。
  (二)采购框架合作协议(佳利电子向北斗智联销售天线)
  甲方(采购方):北斗智联及其全资子公司
  乙方(销售方):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
额:不超过肆佰伍拾万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乙方支付全款。
是否接受订单,如未及时通知则视同默认《采购订单》要求。对尚未交货的《采
购订单》,甲方有权提出变更要求。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业务需要开展,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且以不优
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北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法人主体,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与本公司交易正常结算,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五、与该关联人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佳利电子因业务开展需要新增与北斗智联关联
交易额合计 1,750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定
价公允合理,符合当前市场的基本行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
造成影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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