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唐智控”或“公司”)2022 年度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
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64,017,65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5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99,995.27元,扣除发行费用11,537,259.93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278,462,735.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2-00065号)
以及《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2-00066号)。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MEMS微振镜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MEMS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27,846.27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9月21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MEMS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27,846.27 26,246.72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MEMS微振镜已开始取得客户批量订
单,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予以结项。后续完善性投入,公司将根据实际经
营需求,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支付。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募 利息收入及现金管 募集资金节余金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理收益扣除银行手 额(D=A-B +C)
(A) (B) 续费后净额 (C)
深圳市英唐智
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MEMS 21,744.76 20,145.21 301.97 1,901.52
微振镜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项账户于资金转出日余额为
准。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在保障项目质量与进度的前提下,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费用以及合理调度
研发资源,对项目建设成本及各项费用支出进行有效管控,实现部分募集资金结
余。未来公司将会根据业务发展实际需求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
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
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和
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
份有限公司 MEMS 微振镜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
专户将予以注销,同时同意授权财务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