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为保障公司决策效率,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
已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相关会议材料同步送达。全体
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已查阅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的必要信息,并一致
同意公司临时召开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经全体独立董
事推举,会议由独立董事陶晓慧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
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
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更新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编制了《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 票反对,占有效表决票的 0%;0
票弃权,占有效表决票的 0%。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德皓审字[2026]号《苏州安捷讯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以及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德皓核字
[2026]号《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公司拟将前述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
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 票反对,占有效表决票的 0%;0
票弃权,占有效表决票的 0%。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翊东 陶晓慧 刘成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