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6-038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3 日 9:15 至
层会议室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
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82 人,代表股份 299,847,39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6.33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89,108,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5.38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76 人,代表股份 10,738,4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4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79 人,代表股份 25,153,67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415,21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76 人,代表股份 10,738,4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43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连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
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710,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8%;
反对 1,05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4%;弃权 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16,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2010%;弃权 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赵迪、栾正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