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3 21:05: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26-03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金红利0.6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式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47,700,920.73/740,860,235×10=0.643858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
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43858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 的 公 司 总 股 本 740,860,235 股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 的 回 购 股 份
税),本次预计共派发人民币47,934,921.78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股数因实施股份回购减少3,600,016股。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
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
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不变的原则。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0,860,235 股
剔除回购专户持有 6,999,916 股后的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 733,860,319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85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次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47,700,920.73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10月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9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0
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999,916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
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的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47,700,920.73元
=733,860,319股×0.065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
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公 司 总 股 本 (含 回 购 股 份 )×10股
=47,700,920.73/740,860,235×10=0.643858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0643858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一路9号
  咨询联系人:刘恒、彭鑫程
  咨询电话:028-8592102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特高新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