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
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
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并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具体情况如下:
递交的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
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
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