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1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期权简称:直真 JLC2
? 期权代码:037991
? 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6 年 9 月 9 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 年 9 月 23 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91.36 万份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87 人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0.00 元/份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直真科技”)已完成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6 年 8 月 23 日至 2026 年 9 月 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
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反馈。2026 年 9 月 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
告编号:2026-060)。
(三)2026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有 关 事 项 的 议 案 》 。 公 司 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62)。
(四)2026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权日:2026 年 9 月 9 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191.36 万份
(三)首次授予人数:87 人
(四)行权价格:30.00 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次激励计划草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占拟授予股票期权
序号 姓名 职务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
(万份) 总额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合计 81 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191.36 80.00% 1.6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偶、父母、子女。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
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日起计算。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次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
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
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
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期
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24 个
第一个行权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
第二个行权期 3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 48 个
第三个行权期 4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
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在行
权期对应的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
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A)(万元) 净利润(B)(万元)
行权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
行权期
第二个
行权期
第三个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业绩完成系数
A≥Am X1=100%
营业收入(A) An≤A<Am X1=90%
A<An X1=0%
B≥Bm X2=100%
净利润(B) Bn≤B<Bm X2=90%
B<Bn X2=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X=X1 与 X2 的孰低值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之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如有)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2026 年若 B<Bm,则 X2=0%;
(3)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行权期内,公司根据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确认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并为满足行权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未达到相应业
绩考核指标而不得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年度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届时依据股票期权对应考核年度的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行
权比例(Y)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Y)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公司
层面行权比例(X)×个人层面行权比例(Y)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个人对应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为“A”“B”“C”,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
或不得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若激励对象个人对应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结
果为“D”,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等导
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
个人所获股票期权的行权,除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
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情况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公告编号:2026-064)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直真 JLC2
(二)期权代码:037991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 年 9 月 23 日
(四)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91.36 万份
(五)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87 人
五、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
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
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
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以 2026 年 9 月 9 日为计
算的基准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的 191.36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年、三年的年化波动率)
三年期的到期收益率)
(三)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
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
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
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预计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数量(万份)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
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股
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
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次激励计
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