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Wantong Technology Co.,Ltd.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3 幢 1 单元 5-5
二零二六年九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陈翔炜 杨 洋 杨 波
毛志苗 许晓伟 帅红梅
张桂森 王忠诚 张 娜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孙 胜 张骞予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将
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
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
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十一、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7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皖通科技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本次皖通科技以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西藏腾云投资管
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理有限公司、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发行股票 合伙)发行股票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本尽调报告 指
票之尽调报告
西藏景源、控股股东 指 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黄涛先生
西藏腾云 指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景源荟智 指 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万青 指 西藏万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
发行对象 指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方银谷 指 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
华东电子 指 烟台华东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华东科技 指 烟台华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华东数据 指 烟台华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舶云 指 上海舶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汉高信息 指 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天安怡和 指 天津市天安怡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金飞博 指 天津市金飞博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皖通 指 重庆皖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行云天下 指 安徽行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亲益保 指 上海亲益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皖通智能 指 安徽皖通城市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皖通 指 陕西皖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皖通数科 指 安徽皖通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数科 指 北京皖通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华通力盛 指 华通力盛(北京)智能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中通盛华 指 中通盛华(山东)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华盛 指 日照华盛康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华通智造 指 华通智造(山东)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华盛开源 指 华盛开源(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赛英科技 指 成都赛英科技有限公司
西藏山南辛顺 指 西藏山南辛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南搪 指 江苏南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康启云 指 安康启云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中国铁塔 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
中通服 指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埃克森朗特 指 西安埃克森朗特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西太华信息 指 安徽西太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宏途 指 武汉宏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数智运 指 北京数智运科技有限公司
清科致达 指 北京清科致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股东会 指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指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华林证券
会计师、中兴华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天元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 指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
报告期末 指 2026 年 6 月 30 日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8 月 24 日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指 司、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
协议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实施细则》 指
则》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皖通科技
股票代码 002331.SZ
成立日期 1999 年 5 月 12 日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 589 号
注册资本 428,409,749 元
法定代表人 陈翔炜
联系电话 0551-62969206
传真号码 0551-62969207
互联网地址 www.wantong-tech.net
电子邮箱 wtkj@wantong-tech.net
证券发行类型 主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
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信
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交通设施维修;智能控制系
统集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
经营范围 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货物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
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民用航空材料销售;航空运输货物
打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
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安徽皖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
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发行相关议案。
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调减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的相关
议案。
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再次将本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
总额进行调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将本次发行定价基
准日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变更为发行期首日。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
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26
号)文同意注册(注册生效日为 2026 年 7 月 30 日)。
(三)发行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向本次发行对象
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发出《缴款通知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 00000153 号)。根据该报告,
截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 12:00 时止,华林证券累计收到皖通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
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414,804,467.00 元。
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75,418,994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14,804,467.0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713,534.2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币 333,671,938.72 元。
三、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75,418,994 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发行对象以
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合计 75,418,994 414,804,467.00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为 5.50 元/股,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 2026 年 8 月 24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五、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4,804,467.00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713,534.2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09,090,932.72 元,将全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到位及验资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6)第 00000153 号)。根据该报告,
截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 12:00 时止,华林证券累计收到皖通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
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414,804,467.00 元。
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6 年 8 月 26 日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75,418,994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14,804,467.0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713,534.2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币 333,671,938.72 元。
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按照《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用途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
限公司 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
(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支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将根据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前述银行签署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
八、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业
务,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九、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建国
成立日期 2013 年 1 月 31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2200585794984D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工业园区达孜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大楼 323 号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
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财务及法律咨询、资
经营范围
产管理、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项目投资、企业管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藏腾云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西藏景源 200,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00 100.00%
发行人控股股东西藏景源持有西藏腾云 100%股权,黄涛先生是西藏腾云的
实际控制人。
企业名称 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5 年 11 月 5 日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 301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K0B22E60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 1 号(D 段)6 层 D 段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
景源荟智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西藏景源 100.00 0.33%
西藏万青 15,000.00 49.83%
西藏腾云 15,000.00 49.83%
合计 30,100.00 100.00%
发行人控股股东西藏景源担任景源荟智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负
责景源荟智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日常经营管理,黄涛先生是景源荟智的实际控
制人。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黄涛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
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董
事会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由出
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在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也已回避表决。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西藏腾云、景源荟智未与公司发
生过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西藏腾云、景源荟智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认
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投资基金或
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
案程序。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主承销商
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
专业投资者(A)、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认
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5 个类别;普通投
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型)、C3
级(稳健型)、C4 级(积极型)、C5 级(激进型)5 个等级。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
投资者风险等级为 C4 及以上的投资者可参与认购。主承销商已对本次发行对象
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分别属于法人
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 类)、普通投资者(C4 级),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六)发行对象反洗钱核查情况
主承销商已对认购对象提供的反洗钱资料进行了核查,西藏腾云、景源荟智
符合且承诺遵守国家反洗钱相关规定。
(七)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西藏腾云、景源荟智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
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情形。皖通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
未以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
害公司利益。
根据《关于认购皖通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来源的承诺函》,西藏腾
云、景源荟智已承诺:
“1、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
违规持股情形;
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公司/本企业/本
人认购的皖通科技股票存在权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
排的情形;
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十、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
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期、募集资金情况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
的要求,也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的注册同意,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案,本次发行的定价及配售过程、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
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
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未以直接或者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本
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
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
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的批准和授权,经深交
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
(二)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本次发行的结果
合法、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注册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业
务,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证券代码:00233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9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自 2026 年 9 月 29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对象通过
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景源和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已承诺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75,418,994 股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份。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
控制人仍然为黄涛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
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合计 428,409,749 100.00% 75,418,994 503,828,743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海南香元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子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福建省未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未然 2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0.27% 170,507,43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
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海南香元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基金、理财产品
等
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7.59% 239,793,008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其持股数量没
有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因新股发行被稀释,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截止
本次认购 本次发行后
姓名 职务 股份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股) 例 (股) 例
陈翔炜 董事长、总经理 4,000,000 0.93% - 4,000,000.00 0.79%
董事、财务负责
许晓伟 500,000 0.12% - 500,000.00 0.10%
人
帅红梅 职工代表董事 500,000 0.12% - 500,000.00 0.10%
孙胜 副总经理 539,060 0.13% - 539,060.00 0.11%
副总经理、董事
张骞予 500,000 0.12% - 500,000.00 0.10%
会秘书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元/股) 本次发行后(元/股)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0.1537 -0.7606 -0.1307 -0.6468
每股净资产 3.2989 3.4038 3.6170 3.7063
注 1: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期末总股本;发行前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当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当期末总股本;
注 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每
股净资产=(当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75,418,994 股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份。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
实际控制人仍为黄涛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负债总额不变,资
产负债率水平有所下降,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缓解资金压力,增强抵御
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
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整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
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
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
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
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藏腾云、景源荟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黄涛先生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
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关联交易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同业竞争情形。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
披露程序。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 2023 年的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10212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 2024 年、2025 年的财务报告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分别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5103 号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
第 00005035 号审计报告,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6/30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资产总额 295,588.90 313,462.15 309,088.69 289,383.73
负债总额 142,796.71 155,674.41 124,423.84 109,353.72
股东权益 152,792.19 157,787.74 184,664.84 180,030.01
少数股东权益 11,456.55 11,957.03 13,012.65 12,074.6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44,425.22 134,304.30 121,152.81 101,319.47
营业成本 37,910.60 117,913.77 90,308.58 76,613.03
营业利润 -7,188.47 -30,406.33 4,127.17 -7,108.49
利润总额 -7,214.10 -30,466.59 5,289.13 -7,204.31
净利润 -7,084.85 -33,337.41 4,880.99 -7,031.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584.37 -32,588.57 3,691.65 -7,841.00
者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43.98 -6,974.36 11,218.41 -13,355.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93.20 -1,140.17 8,502.75 1,840.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70.37 8,731.98 2,743.48 1,795.2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165.51 472.58 22,433.97 -9,720.12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月/2026 年 6 /2025 年 12 /2024 年 12 /2023 年 12
月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73 1.73 2.03 2.32
速动比率(倍) 1.60 1.57 1.76 1.91
资产负债率(合并) 48.31% 49.66% 40.26% 37.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7.70% 38.21% 28.97% 27.3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42 1.29 1.31 1.28
存货周转率(次) 1.72 3.97 2.43 1.89
每股净资产(元) 3.57 3.68 4.50 4.3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34 -0.163 0.273 -0.32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35 0.014 0.547 -0.237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总股本;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总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总股本。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流动
资产
非流
动资 49,735.38 16.83 45,566.85 14.54 58,448.95 18.91 59,593.69 20.59
产
资产
总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289,383.73 万元、309,088.69 万元、
和 83.17%,占比较高。报告期内,资产规模呈逐年增长趋势,资产结构相对稳
定。
(二)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流动
负债
非流
动负 811.47 0.57 910.57 0.58 1,174.74 0.94 10,362.88 9.48
债
负债
合计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09,353.72 万元、124,423.84 万元、
和 99.43%,占比较高。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6/6/30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比率(倍) 1.73 1.73 2.03 2.32
速动比率(倍) 1.60 1.57 1.76 1.91
资产负债率(合并) 48.31% 49.66% 40.26% 37.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7.70% 38.21% 28.97% 27.38%
财务指标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43.98 -6,974.36 11,218.41 -13,355.96
(万元)
注:上表中相关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2.32、2.03、1.73 和 1.73,速动比率
分别为 1.91、1.76、1.57 和 1.60,报告期内公司两项指标呈现降低的趋势,主要
原因为,一方面,2025 年公司收入规模增长,因部分机关单位客户受财政资金
紧张影响,回款周期延长,导致偿债能力有所弱化;另一方面,随着收入规模增
长,采购金额相应增加,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并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结算部分货款,上述情形弱化了偿债指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7.79%、40.26%、49.66%
和 48.31%,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7.38%、28.97%、38.21%和 37.70%,报
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水平持续升高,主要系公司负债规模增速大于资产规模增速:
一方面,公司子公司华通力盛 2025 年经营状况出现较大下滑,公司对其剩余商
誉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减值损失,导致资产总额相应下降;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
务规模增长,原材料采购及项目占用资金增加,公司相应增加了银行借款、应付
票据等负债,导致公司杠杆水平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355.96 万元、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上升 24,574.37 万元,主要系本年度母公司和华东电
子多个项目顺利完成验收并及时回款,同时公司增加了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优
化了经营性现金流量情况。
减少 18,192.77 万元,主要系:(1)2025 年公司收入规模增长,实施项目数量
增多,采购金额扩大;同时,受铜芯线缆、存储产品等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
发行人备货更加主动,共同导致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
延长,2025 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 2024 年度仅增加 11,106.24
万元,增长幅度不及预期。
(四)资产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运营能力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存货周转率(次) 1.72 3.97 2.43 1.89
上表中相关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1.28 次、1.31 次、1.29 次和 0.42 次,
报告期前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相对稳定,2026 年 1-6 月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
主要系收入季节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为 1.89 次、2.43 次、3.97 次和 1.72 次,报告
期前三年存货周转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全面开展业务结构优化和内部
管理整顿,强化项目现场运营管理,存货管理效率持续优化,资产运营能力稳步
增强,2026 年 1-6 月存货周转率较低主要系收入季节性影响。
(五)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44,425.22 134,304.30 121,152.81 101,319.47
营业利润 -7,188.47 -30,406.33 4,127.17 -7,108.49
利润总额 -7,214.10 -30,466.59 5,289.13 -7,204.31
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 -6,584.37 -32,588.57 3,691.65 -7,841.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1,319.47 万元、121,152.81 万元、134,304.30
万元和 44,425.2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中有增。公司 2024 年度扭亏
为盈;受毛利率下滑、商誉减值计提、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叠加当期股权激励摊销
的影响,2025 年度公司利润大幅亏损。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立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3 幢 1 单元 5-5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 9668 号华润置地大厦 C 座 33 层
联系电话 0755-82707888
传真 0755-23953545
保荐代表人 黄盼盼、周刚
项目协办人 李坤颖
项目组成员 韩志强、孔琦、方鑫宇、杨栋鹏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朱小辉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联系电话 010-57763888
传真 010-57763777
签字律师 刘娟、王力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李尊农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B座 20 层
联系电话 010-51423818
传真 010-51423816
签字会计师 鹿丽鸿、费强、刘鹏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华林证券签署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保荐协议》《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承销
协议》。
华林证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已指派黄盼盼、周刚担
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
督导工作。
黄盼盼,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海程邦达(603836)IPO、华东重机
(002685)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黄盼盼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周刚,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安井食品(603345)IPO、安井食品(603345)
公开发行可转债、金财互联(002530)重大资产重组、新宁物流(300013)重大
资产重组/收购人财务顾问、天津松江(600225)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周刚在
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
交所上市的条件华林证券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
荐责任。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面确认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上市公司: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 589 号
电话:0551-62969206;传真:0551-62969207
联系人:杨敬梅
查询时间:股票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7:00。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发行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