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芸科技: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3 0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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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芸科技”)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以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将相关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6 年 3 月 10 日至 2026 年 3 月 19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
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联芸
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四)2026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
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五)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46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3,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
励计划》规定,《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因发生派息事项,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6.41-0.05=26.36 元/股。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26.36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
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
况,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联芸科技本次调整及预留授予已取得了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
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等事
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
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联芸科技实施本次预留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和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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