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准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第
一批次)为 2026 年 9 月 22 日,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
象名单,并以 27.8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1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