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佳A: 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现金选择权派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9-23 00:21: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ST 康佳 A、*ST 康佳 B 公告编号:
债券代码:133783、134294 债券简称:24 康佳 03、25 康佳 01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现金选择权派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依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规定,若公司
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 A 股和 B 股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上市交易,并在股票终止上市后申请
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具体详
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58)。
由磐石润创(深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石润创”)向现金选择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除磐石润创以外的全体 A 股股东(限售股份或存在其他权
利限制的股份除外)提供现金选择权;由合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贸公司”)
向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除合贸公司以外的全体 B 股股东(限售股份
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股份除外)提供现金选择权(合贸公司以中信证券经纪(香
港)有限公司名义开立的 B 股代理人账户接收行权所得股份)。
已自 2026 年 9 月 4 日开市时开始连续停牌。本次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
司股票上市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股东会
做出终止上市决议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主动终止上市申请。
  公司股票将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不再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满足条件的 A 股和 B 股股东所持的每 1 股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票获派 1
份现金选择权权利,获得现金选择权权利的 A 股和 B 股股东可于现金选择权申报
期间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按照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A 股:2.48 元/股;B
股:0.73 港币/股)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并在清算交收后获得现金
对价。
限制的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股东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是截至现金选择权实施股
权登记日收市后其股东账户持有的不存在限售、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
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在申报完成后被限售、司
法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的,则该部分股份的现金选择
权申报自限售、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发生时无效。
  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康佳集团股票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
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至
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在现金选择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现金选择权将
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投资者在申报日通过证券账户进行现金选择权行
权申报。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
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参与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
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应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A
股:磐石润创;B 股:合贸公司[合贸公司以中信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名
义开立的 B 股代理人账户接收行权所得股份])。若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 A
股和 B 股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未申报或未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则无
法取得相应的现金对价。
股收盘价为 2.46 元/股、B 股收盘价为 0.71 港币/股,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的股东将以 A 股 2.48 元/股、B 股 0.73 港币/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标的
股票(即康佳集团股票)参考股价与现金选择权约定价格溢价比未超过 50%,同
时,本次现金选择权所含权利的 Delta 值的绝对值未低于 5%,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采用交
易系统方式提供现金选择权(系统申报时显示为“现金选择权”业务),具体操
作方式详见后文“三、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方式”之“(一)行权确认”。
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上市的方案详情,应阅读公司
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撤回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方案》
全文及相关文件,并及时关注公司发出的相关公告。
  一、有权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为除磐石润创、合贸公司以外的,于现金选择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 A 股和 B 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限售或存在权利限
制的股份等情形除外)。
  登记在册的康佳集团 A 股和 B 股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现金选择权的股东不得就其限售、已被冻结、质押或其他权利受
到限制的股份申报现金选择权,股东申报股份数量的上限是截至现金选择权实施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其股东账户持有的不存在限售、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受
到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在申报完成后被限售、
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的,则该部分股份的现金选
择权申报自限售、司法冻结、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被司法强制扣划发生时无
效。
  (2)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康佳集团股票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
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
转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在现金选择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现金选择
权将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普通证券账户,投资者在申报日仅能通过普通证券账户
进行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已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
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且需要进行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
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获得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日上午 9:30-11:30、下午
部分行使现金选择权,相应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过户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A 股:
磐石润创;B 股:合贸公司[合贸公司以中信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名义开
立的 B 股代理人账户接收行权所得股份])。
  二、现金选择权的基本条款
  (一)现金选择权的代码及简称
  A 股:
  现金选择权代码:038043
  现金选择权简称:康佳 KJP1
  B 股:
  现金选择权代码:238007
  现金选择权简称:康佳 KJP2
  (二)现金选择权的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标的证券简称:*ST 康佳 A、*ST 康佳 B
  (三)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
  此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如下列示: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A股      000016.SZ   *ST 康佳 A       2026 年 9 月 22 日   2026 年 9 月 22 日
 B股      200016.SZ   *ST 康佳 B       2026 年 9 月 28 日   2026 年 9 月 22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6 年 9 月 22 日(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行
使现金选择权。
  (四)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方式
  现金选择权的派发以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有权行
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的证券账户在各个托管单元持有的可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
票数量派发。
单位派发。
单元(证券公司营业部),且在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均持有公司股票,则现金
选择权的派发以本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该股东的证券账户在各个托管单元
持股数量,按照持股数量大小排序依次派发,直至实际派发数量等于该股东应享
有的现金选择权数量。
  (五)现金选择权的派发比例及数量
  公司股东所持每 1 股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票将获派 1 份现金选择权权利。
  扣除磐石润创持有的公司 524,022,432 股股份、合贸公司持有的公司
存在权利限制的公司股份。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时间内,磐石润创预计将为不超过
日后经核定的数量为准。
  (六)现金选择权的上市安排
  不上市交易。
  (七)现金选择权的行权比例
   行权比例为 1:1,即现金选择权持有人每持有 1 份该等权利有权向现金选择
权提供方出售 1 股公司股份。
   (八)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A 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 2.48 元/股。B 股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格为
   (九)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方式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公司不提供手工申报方式。
   (十)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期间
   申报期间(2026 年 9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3 日之间的交易日)上午
   (十一)到期后未行权权利的处置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后,未申报行权的现金选择权将予以注销。
   三、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方式
   (一)行权确认
   在交易系统申报期间,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
券公司提交行权申报指令。
   行权申报指令应当包括证券账户号码、现金选择权代码、交易单元代码、营
业部识别码、行使现金选择权份数等内容,并按照深交所规定的格式传送。
   行权申报指令在当日竞价交易时间内可以撤销。如需撤销,请于申报当日竞
价交易时间截止前提交撤销申请。
   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 S 日(S 日指交易系统申报期间的任一交易日,下同)
接收的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 S 日日终进行清算,并在 S+1 日交收时点按照
逐笔全额非担保的原则进行交收。
   (二)行权前的确认事项
权的数量不超过其证券账户中拥有的现金选择权权利数量,且证券账户中有足额
的康佳集团股份。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对于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
方权利、被司法冻结或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其他情形的股份,应经合法程序取得
质权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并且应于申报前解除质押、
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如果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行使现
金选择权的数量大于其证券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
效申报数量为该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
数量;如果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申报期间内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数量
等于或小于其证券账户中实际持有的未冻结及未质押的股份数量,则有效申报数
量为申报的现金选择权数量。
其上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若已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被司法强制扣
划的,则该部分股份已申报行使的现金选择权自司法扣划发生时起无效。
报的投资者,应当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将相应股票从信用证券账户划转
至其对应的普通证券账户,在现金选择权派发日,该部分股票对应的现金选择权
将被派发至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投资者在申报日通过证券账户进行现金选择权
行权申报。
不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的前一交易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晚于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办理提前购回手续。
申报期截止日期间进行转托管等可能导致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证券账户托管单
元(证券公司营业部)变更的行为,将导致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无法行权,因此
特别建议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在上述期间避免转托管等可能导致有权行
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证券账户所在托管单元变更的行为。
  (三)行权期间股票交易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公司股票停牌。
  (四)行权结算的具体流程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交易系统申报期间的任一交易日 S 日,根据深交所 S
日收市后发送的现金选择权行权申报记录,对当日行权申报进行有效性检查和逐
笔清算,并将清算结果通知公司和各股东所在的结算参与人。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 S+1 日最终交收时点 16:00 点,根据 S 日的清算结果,
对 S 日的行权申报进行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具体过程为,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按申报顺序检查对应投资者账户内可用现金选择权和可用行权股份是否足额,以
及行权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内可用资金是否足额。上述证券和资金均足额的,中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现金选择权行权交收。
  (五)申报期满后,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证券账户中未行权的现金选
择权将予以注销
  (六)税费
  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方式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所产生
任何税费自行承担。
  四、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及履约能力
  A 股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为磐石润创,B 股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为合贸公司
(合贸公司以中信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名义开立的 B 股代理人账户接收行
权所得股份)。前述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五、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预计时间表
       日期                            事项
                    A 股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B 股股东应在 2026 年 9 月 22 日
                    (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行使现金选择权
至 2026 年 10 月 13
                    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公司于申报首日至截止日刊登提示性
 日交易日的上午
                    公告,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3 日交易日下午 3 点整
                    确认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
   易日(预计)
   六、关于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相关权利的说明
   虽然本次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
的股东提供了现金选择权,但并不意味着强制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必须接
受本公告中的行权价格并申报股份。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以选择按本公
告中的价格将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现金选择权提供方,或者选择继续持有康佳
集团股票。
   七、风险提示
   本次以股东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若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 A 股和 B 股股东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未申报或未
有效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则无法取得相应的现金对价。
   本公告仅对现金选择权派发具体安排的有关事宜作出说明,不构成对申报行
使现金选择权的建议,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另行公告现金选择
权申报行权的具体时间安排,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28 号康佳研发大厦 19 楼财务部
   电 话:(0755)26609138
   传 真:(0755)26601139
   电子邮箱:szkonka@konka.com
   联系人:苗雷强、孟炼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康佳A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