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68 证券简称:津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6-09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由于工作变动,公司原董事、董事会秘书崔盈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崔盈先生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承诺均在正常履行中。
崔盈先生离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不会
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崔盈先生已按公
司相关管理制度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其离任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尽
快完成公司董事选举及后续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盈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有关承诺均在正常履行中。崔盈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崔盈先生
在任职期间所做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杨新喆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新喆先生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
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杨新喆先生长期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
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政监督管理措施;
职资格的情形。
(三)杨新喆先生兼任公司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资本运作和法务 工作,
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能够明确
区分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三、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杨新喆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能
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具备董事会秘书履职能力。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聘任程序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杨新喆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附:杨新喆先生简历
理,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曾先后任职于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首创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杨新喆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
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杨新喆先生
不存在以下情形: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政监督管理措施;
职资格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街东金路富士达公司院内
联系电话:022-27636508
联系邮箱:sec_div@battle-fsd.com
特此公告。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