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68 证券简称:津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6-06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拟按照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保荐人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人 民 币 719,875,800.00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保 荐 及 承 销 费 用 人 民 币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8,874,447.8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2251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在《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公
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募
投项目,公司募投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77,283.15 万元。若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使用需求,不足部
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2251 号),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
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18,874,447.87 元,低于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下,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
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
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预计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号 规模 集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电动助力自行车与高端自行
车智能制造项目
合计 77,283.15 77,283.15 61,887.44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
原计划募投项目的拟投入金额,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募
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
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
人对公司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