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68 证券简称:津富士达 公告编号:2026-05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以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辛建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
席董事 6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6)。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
具了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
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存在需要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自有外
汇、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形,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
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自
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
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
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自有外汇、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
的现金管理收益,在不影响资金正常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
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00 万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申请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为最高限额。公司将在确保募投项目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择机审慎开展。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额
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保荐机构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
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工作变动,公司董事崔盈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董事会的合规运作,需进行补选,拟补选
辛愉女士为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
辛愉女士简历如下:
任职于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截至目前,辛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辛愉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
人辛建生先生和赵丽琴女士之女。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
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由于工作变动,公司董事会秘书崔盈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
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聘任杨新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新喆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定,其具体简历情况详见《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聘
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聘任翟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翟洁先生简历:198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毕业于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项目管理专业。曾先后任
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持证券部工作。2019 年 1 月至 2026 年 4 月任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职于公司证券法务部。兼任天津上市
公司协会证券事务代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翟洁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
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街东金路富士达公司院内
联系电话:022-27636508
联系邮箱:sec_div@battle-fsd.com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10)
。
特此公告。
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