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088 股票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于2026
年9月11日届满,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推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
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同意如下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
事会同意提名高前文先生、李珺女士、方荣先生、郑建军先生、宋江华先生、卢
雷先生、伍运飞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项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
意如下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
会同意提名王华林先生、钱军先生、罗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股东合计持股超过1%)联合提
名万尚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华林先生、钱军先生、罗
昆先生、万尚庆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本项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的具体内
容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其他说明事项
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
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
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事。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计算。
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责。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的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研究生,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经济师。曾先后任合肥玻
璃总厂财务科科长,安徽三建集团财务科长,合肥三维电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安徽国元实业投资公司投资部经理,长信薄膜科技(芜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行政总监、副总经理,承洺电子(深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市德普特电子
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现任
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芜湖智行畅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智行畅联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董事。2006 年荣获安徽省外商
投资企业优秀职工,2008 年当选为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
理事,2021 年荣获“2021 徽商年度创新人物”,2025 年荣获“第二十七届上市
公司金牛企业家创新奖”,2026 年荣获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杰出创新创业人才”
荣誉称号。先后在《安徽财会》
《中国建筑会计》
《安徽资本市场》等刊物发表数
篇论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前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6,176,976 股,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高前文先生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曾在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安
徽省税务局工作,曾先后任安徽省投资集团委派高级财务总监,战略投资部党支
部书记、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珺女士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珺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济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在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建信基金管理公
司、加拿大 OTT 资产管理公司工作,曾先后担任安徽省投资集团金融分公司资本
运营二部总经理,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2016 年入选安徽省属企业“538 英才工程”拔尖人才。现任本公司董事、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
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荣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方荣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参加工作,历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现
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重庆永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美泰真空技术有
限公司董事长、芜湖长信新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芜湖东信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长,东莞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董事,芜湖信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
奖;2007 年 10 月获安徽省芜湖市科技进步成果一等奖,2007 年安徽省芜湖市科
技进步成果二等奖;共获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11 项。2011 年担任安徽省 555
创新团队带头人助理,入选芜湖市 2011 年千名人才计划。2024 年荣获“芜湖市
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2025 年荣获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大领军人才”
荣誉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建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16,000 股,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郑建军先生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先后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派中级财务总监、财务管理
部副总经理、财务共享中心副主任,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江华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宋江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济师。曾先后任中国银行安徽省六安分行公司业务部、金融部副主任,安徽省小
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安徽省中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
理,安徽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雷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卢雷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商管理专业。曾先后任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及资产运营部职员、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副部长、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
部部长,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安徽亳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安徽大龙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皖江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芜湖长江大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芜湖市滨江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董事、芜湖宜创科技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芜湖空港产业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电科芜湖钻石飞机制造有限
公司董事、芜湖长江隧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安徽省通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董事、芜湖永达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芜湖融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芜湖航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
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航瑞航空动力装
备有限公司董事、途居露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芜湖机器人产业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安徽瑞智驱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芜湖钻石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董
事长、芜湖江丰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华亚芜湖塑胶有限公司董事、芜湖远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芜湖远宏
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芜湖古城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芜湖莫森泰克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芜湖华复
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芜湖华衍水务有限公司董事、芜湖泰贺知信息系
统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嘉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问天量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芜湖鼎瀚再制造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董
事、中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瑞德磁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芜湖橙天嘉禾大众影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安徽省江北启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芜湖银湖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安徽讯飞联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
徽阡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芜湖市江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陵县
信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伍运飞先生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上述相关职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伍运飞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
教授,博士生导师。1989 年毕业于安徽化工学校化学工艺专业;1995 年毕业于
合肥工业大学应用化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06 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材料学专
业获博士学位。1989-1992 年,工作于安徽省化工研究院;1995 年至今,在合肥
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工作,承担过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现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华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年 7 月至今,一直在东华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化工部第三设计院)从事专
业技术工作,先后参与数十项大型化工、环保项目的设计、总承包工作。获得安
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1 次,石化协会科技进步二等奖 1 次,多次获得石化协会优
秀工程设计一、二、三等奖。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化学环保研究院研发副
总监、工业废水及环境治理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
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大学会计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曾任澳大利亚迪肯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入选
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和安徽省“江淮文化名家”青年英才工程,现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点负责人和 MBA 案例中心主
任、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智能会计分会理事,全国 MBA 百优案例评审专家,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安徽科技厅科技项目评审专家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
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历。曾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已退休),芜湖市人民检察
院挂职副检察长、芜湖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安徽神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富春染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芜湖宣城机场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芜湖空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尚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列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