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6-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民币 1.63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50,003,714.56 元÷918,015,389 股=0.1634 元/股。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634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分配
方案如下:
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918,015,3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1.634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 150,003,714.5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动,公司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
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18,015,389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3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
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70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6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3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9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9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9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9 月 29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50,003,714.56 元÷918,015,389 股=0.1634 元/股。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634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