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42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回购注销 12,081,000
股限制性股票(包括首次 11,592,900 股,预留 488,100 股);7 名激
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 1,760,000 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至今公示期已届满 45 天,公司未收到
任何债权人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
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之“3.3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处理”的规定:
“本计划任一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按授予价格与
市价较低值回购对应业绩考核年度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市价为董事会
审议回购事项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回
购注销 12,081,000 股限制性股票(包括首次 11,592,900 股,预留
之“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
生变化”的规定:
“2.激励对象因死亡、退休、行政调动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
授予的权益当年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行使部分
可以在离职(或可行使)之日起半年内行使,半年后权益失效。当年
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原则上不再行使。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
息之和回购。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价孰低值回购。市价为董事会审议
回购事项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本激励计划中 7 名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60,000 股,
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回购注销
股);7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 1,760,000 股,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 13,841,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剩余限制
性股票为 24,529,0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
注销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3269806),并已经申请办理上述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841,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184,022,149 股变更
为 3,170,181,149 股。
股份类型 本次变更前 增减变动 本次变更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8,370,000 -13,841,000 24,529,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45,652,149 0 3,145,652,149
股份总计 3,184,022,149 -13,841,000 3,170,181,14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
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说明及承诺
(一)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
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规定和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安
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承诺:公司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
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充
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
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
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
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
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