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6-046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对外投资基本情况: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
公司晶恒希道(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恒希道”)拟与衢州智造新
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衢州项目公司(名称待
定,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投资约 11 亿元建设年产 2,220 吨高纯石英材料项目,
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项目一期建设年产 720 吨高纯石英材料项目,总投资计划
约 3.33 亿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项目二期相关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具体投资
金额和建设安排等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市场情况等确定后另行审议,最终以实际
情况为准。
? 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尚
需晶恒希道履行其内部审议程序,投资项目还需履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程序。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若晶恒希道内部审议程序未能决策通过,本项目存在无
法按计划推进的风险;
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若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等发生变化,可能对
项目建设进度及整体推进造成不利影响;
综合判断后另行决策确定,项目二期是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使用权能否竞得、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工许可等行政审批;若遇政策调整、审批受阻或评审未通过等情形,项目存在顺
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境技术许可安排、技术转移与适配、工艺转化验证等方面的挑战,以及可能面临
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需求波动、客户导入不及预期、行业竞
争加剧及技术迭代等内外部不利因素,存在项目推进进度、实际效益不及预期的
风险,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划,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预测,
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基本概况
为引进半导体高纯石英产品和技术在国内落地,晶恒希道拟与衢州智造新城
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衢州项目公司(名称待定,
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投资约 11 亿元建设年产 2,220 吨高纯石英材料项目,项
目分两期建设,其中项目一期建设年产 720 吨高纯石英材料项目,总投资计划约
额和建设安排等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市场情况等确定后另行审议,最终以实际情
况为准。
因晶恒希道为公司重要参股公司,且晶恒希道本次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公司
将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晶恒希道将统筹资金安排,根据发展规划分期实施项目,
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参股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全体董事均表决同意。本次交易尚未达到股东会
的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晶恒希道履行其内部审议程序,
投资项目还需履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程序。
本次参股公司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衢州项目公司尚未设立,拟由晶恒希道全资控股,注册地为浙江省衢州市,
主要负责项目投资运营。具体注册资金、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以工商注册登记
部门核准登记备案内容为准。
投资类型 投资新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 2,220 吨高纯石英材料项目
本项目分两期实施。
一期建设年产 720 吨高纯石英材料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
二期相关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二期项目主要内容根
据业务发展情况、市场情况等确定后另行审议。
建设地点 衢州智造新城
情况为准),二期相关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二期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
投资金额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市场情况等确定后另
行审议,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分两期实施。
一期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6 个月内开工建设,
项目建设期(月)
期相关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二期项目建设安排根据
业务发展情况、市场情况等确定后另行审议,
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
是否属于主营业务范围 是 □否
晶恒希道本次项目投资将通过其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衢州项目公司实施,其
中项目一期建设资金拟通过银行贷款及晶恒希道股权融资解决,项目二期建设资
金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另行审议确定。
项目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尚未开始建设。
本项目产品为高端半导体高纯石英材料,是集成电路制造的关键基础辅材。
全球高端半导体高纯石英材料长期集中于海外少数厂商,为抢抓国内市场机遇,
晶恒希道拟引进其海外全资子公司高纯石英材料生产技术,在国内形成高端半导
体高纯石英材料规模化供应能力,满足国内市场对高端半导体高纯石英材料的需
求。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半导体材料领域的服务范围,提升公
司在半导体材料产业链的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晶恒希道本次对外投资为现金出资,具体详见本公告之“二、投资标的基本
情况”之“(一)投资标的概况”之“3、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相关内容。
三、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
乙方:晶恒希道(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二)投资项目情况
具体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之“(一)投资
标的概况”之“2、项目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三)项目场地
本项目一期拟选址于智造新城高新片区衢化西路以东、规划一号路以南、规
划四号路以西、规划二号路以北地块内,确切位置和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上下文简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为准。项目一期和项目二期最
终用地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双方承诺
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相关的各项手续,统筹服务项目建设相
关事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助力项目建设快速、高效、有序
推进,同时按照协议约定提供项目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乙方应当在甲方区域设立项目公司,并按照协议约定依法开展经营管理,依
法申请生产经营相关的行政审批,合规开展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认真履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规定期限开工建设、
投产,完成协议约定的考核指标等。因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停止政策支持,要求
返还政策支持给予的资金并计算资金利息等。
(六)合同履约生效和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①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
章; ②本协议约定的首轮投资事项对应的合作协议、增资协议已经生效并交割
完毕。
乙方未能竞得项目用地的,或竞得后未能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或不能按土
地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履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①因不可抗力致本协议
无法履行的。②遇法律规范、政策文件调整等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原告所在地人
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设立项目公司后,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应违约责
任自动由项目公司继受,乙方对各项责任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协议就甲乙双方对本项目一期进行约定,项目二期相关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目前协议尚未签订,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晶恒希道重点聚焦于半导体高纯石英材料领域,致力于半导体高纯石英材料
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与开发以及半导体材料领域的投资布局,
产品包括天然石英和合成石英,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制造和光学器材领域。晶恒希
道投资建设高纯石英材料项目,旨在引进半导体高纯石英技术在国内落地,有助
于拓展公司在半导体材料领域的服务范围,提升公司在半导体材料产业链的综合
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本次交易的风险提示
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若晶恒希道内部审议程序未能决策通过,本项目存在无
法按计划推进的风险;
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若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等发生变化,可能对
项目建设进度及整体推进造成不利影响;
综合判断后另行决策确定,项目二期是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使用权能否竞得、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工许可等行政审批;若遇政策调整、审批受阻或评审未通过等情形,项目存在顺
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境技术许可安排、技术转移与适配、工艺转化验证等方面的挑战,以及可能面临
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需求波动、客户导入不及预期、行业竞
争加剧及技术迭代等内外部不利因素,存在项目推进进度、实际效益不及预期的
风险,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划,实际执行情况可能与预期存在差距,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预测,
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